由我院会同有关单位联合编制的《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管理规程》(DB13(J)/T169-2014)、《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管理规程》(DB13(J)/T170-2014)和《建设工程使用功能检测管理规程》(DB13(J)/T171-2014),经省住建厅组织审查,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,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。
该检测管理规程共分7章和9个附录,主要内容包括:总则、术语、基本规定、基本检测项目、施工现场管理、检测过程管理、质量验收管理等,分别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、使用功能、建筑节能检测工作的管理。
该检测管理规程由我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,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管理。如发现需修改或补充之处,请与我院信息中心联系(邮箱:bzglb@zjyoula.com,传真:0311-85803961),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。如需购买该检测管理规程的,请与我院培训部联系(联系人:李贝贝,电话:18033878101)。